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1 年度厅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按要求组织了相关推荐工作,经个人申报、资格审核,拟推荐李昱辉同志申报先进个人评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纪委办公室、国资处反映。
公示时间:10月29日至11月4日
纪委办公室电话:88667024
国 资 处 电 话:88667074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1 年度厅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按要求组织了相关推荐工作,经个人申报、资格审核,拟推荐李昱辉同志申报先进个人评选,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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