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财政厅发布《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全省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的函》(陕财办采函〔2020〕28号),对全省政府采购工作开展先进的二十八家单位予以通报表扬,我校属全省获得通报表扬的三所高校之一。
近年来,学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陕西省人民省级单位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学校政府采购相关工作,修订完善了《西安音乐学院政府采购实施细则(试行)》和《西安音乐学院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实施细则(试行)》,分类制作了政府采购立项报告书、验收报告单、综合验收申请表等,对全校所有二级单位资产管理员进行专题培训,严格规范政府采购流程,不断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水平,政府采购工作获得省级主管部门、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社会代理机构及评审专家的一致认可。
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按照“无预算不采购”政府采购原则,持续提升政府采购工作水平,进一步严格规范采购管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提高政府采购计划的科学性和准确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