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职责

时间:2019-05-23 来源:

国有资产管理处是负责学校资产管理和采购招标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资产管理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定相关规章制度、流程和实施办法。  

2.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建账、配置、使用、处置及产权登记等工作。  

3.合理配置和管理国有资产,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学校国有资产的共享、共用和公共平台建设工作。  

4.组织学校国有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按时编报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报告。  

5.组织、协调全校资产管理日常工作,并对学校二级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二、资产采购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招标采购的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定相关规章制度、流程和实施办法。  

2.负责向学校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招标采购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  

3.负责全校各类货物、服务和工程的招标采购工作的实施与管理。  

4.负责受理全校采购申请,依法审批各类项目的采购类型和采购方式,按照规范程序向上级部门申报。  

5.组织、协调全校招标采购日常工作,并对学校二级单位招标采购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